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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信息时间: 2016-11-12 18:08:01   阅读次数: 】【字号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10.660, 0.00, 0.00%)公告编号:2016-056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11月10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控股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的主要产品聚酯薄膜部分应用于信息材料、电气绝缘、热烫印箔等领域,信息材料为公司未来发展的主要板块之一。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研发、生产热烫印、热转印耗材为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热打印色带、热烫墨轮、LO热转印膜、条幅碳带、TTR热转印碳带等技术方面有一定的技术优势。由于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多元化发展扩张过快、资金链持续紧张、负债过大导致进行破产重整。公司通过整合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迅速扩大公司信息材料产品的市场份额,通过结合公司聚酯薄膜的生产技术、规模及资金优势与卓立的技术、渠道优势,把公司信息材料产品向下游深加工技术延伸,符合公司产业延伸战略规划,扩大公司生产规模、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关于投资控股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培服、吴迪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12月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自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培服、吴迪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2015年12月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自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由于上述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进行,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限延长自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定于2016年12月1日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公告编号:2016-057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11月1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投资控股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研发、生产热烫印、热转印耗材为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热打印色带、热烫墨轮、LO热转印膜、条幅碳带、TTR热转印碳带等技术方面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公司通过整合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迅速扩大公司信息材料产品的市场份额,通过结合公司聚酯薄膜的生产技术、规模及资金优势与卓立的技术、渠道优势,把公司信息材料产品向下游深加工技术延伸,符合公司产业延伸战略规划,扩大公司生产规模、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公告编号:2016-058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已刊登于2016年11月12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16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2月1日(星期四)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下午15:00 至2016年12月1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24日。于2016年11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白杨路1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投资控股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11月12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井头街1号,

  邮编:223808

  信函登记名称:双星新材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时间:2016年11月28日9:00-16: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务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吴迪、花蕾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0527-84253042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

  2、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5。

  2.投票简称:“双星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双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6年12月1日召开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

  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公告编号:2016-059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控股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大事项提示

  1、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申请破产重整并已经法院裁定,根据卓立公司2015年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出具的勤信豫审字{2016}第1224号审计报告,卓立2015年资产总额为8.18亿元,负债总额22.98亿元,经法院裁定,卓立的约20.30亿元普通债权转为重整后卓立的股权,由卓星持有,其余债权由卓立分期偿还;

  2、本公司将参与卓立公司的破产重整,由于破产重整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涉及面较广,因此该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重整后卓立的业绩承诺如下:卓立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经本公司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卓立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5,300万元、7,200万元。卓丰承诺,如卓立未实现承诺业绩,卓丰以其持有的卓立公司股权进行补偿。卓立业绩承诺补偿条款将在公司签署正式投资协议后进行披露;

  4、目前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卓立的破产重整出具了裁定书,由于破产重整在程序履行及方案安排方面均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公司暂未安排审计机构对卓立进行审计。本公司与相关各方签署投资意向书后,将安排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预计股东大会召开前将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控股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20,020万元人民币对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5%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关于本次投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新材”、“公司”或“甲方”)与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或“乙方”)、河南卓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丰”)、河南卓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星”)、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立”或“目标公司”)签署了《股权投资意向书》,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20万元对卓立进行投资,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卓立55%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本次投资完成后卓立股权结构如下:

  ■

  2、本次股权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股权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股权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4、公司不排除未来进一步增持目标公司股权的可能。

  二、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卓立是国内首家以研发、生产热烫印、热转印耗材为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烫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烫印材料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焦作),成为中国包装联合会在河南省设立的第一家国家级研发中心,2013年被认定为河南省烫印材料公共技术研发设计中心、河南省博士后研发基地;卓立主导产品有热打印色带、热烫墨轮、LO热转印膜、条幅碳带、热转印碳带(TTR)、烫木箔等;医用热转印膜产品获得世界500强百特公司的认可, TTR热转印碳带中混合基Z201、树脂基Z302、Z303、彩色树脂基碳带、水洗标碳带、边压混合基Z212、边压树脂基Z311等产品均为国内领先。其中,水洗标碳带目前全球只有少数企业能够生产此类产品;灰色Z600H产品被美国苹果公司认证为“苹果灰”,是苹果产品在中国生产的指定标签碳带供货商。卓立众多技术领先的新产品不仅满足了高中低档不同客户的需求,也使下游应用拓展到医药、铁路、文化、服装、物流、建材装饰、质量追溯、IT信息等众多领域。卓立产品覆盖全国,并出口欧美、东南亚、非洲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的主要产品聚酯薄膜部分应用于信息材料、电气绝缘、热烫印箔等领域,信息材料为公司未来发展的主要板块之一。经过近几年的积累,目前公司也是信息材料行业中聚酯薄膜基材主要的供应商之一。公司通过整合卓立,可以迅速扩大公司信息材料产品的市场份额,通过结合公司聚酯薄膜的生产技术、规模及资金优势与卓立的技术、渠道优势,加大优势产品的推广、新产品的研发、国内外市场的开拓,为实现企业战略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因此,公司投资并控股卓立符合公司主业细分市场拓展战略规划、 扩大公司规模、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本期的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投资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现金出资,不使用募集资金。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简介

  企业名称: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河南省焦作高新区神州路2758号

  成立日期:2001年4月23日

  经营范围:热打印色带、热转印膜、墨轮、碳带、办公耗材、特种泡棉、薄膜等烫印、转印、打印材料,烫印玻璃、食品包装及打码机械、赋码软件、电子联接材料及烫印材料相关技术的研发、转让、服务;销售: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险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范围法律、法规及规章禁止的,不得生产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2001年4月卓立的前身焦作市卓立烫印材料有限公司经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目前的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是国内首家以研发、生产热烫印、热转印耗材为主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由于卓立多元化发展扩张过快,资金链持续紧张,负债过大导致卓立最终资不抵债、且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于2015年12月5日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成立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指定破产清算组担任其管理人。公司拟参与卓立的破产重整,使卓立重新健康稳定发展,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3、审计评估

  (1)资产评估

  根据河南中盛联盟资产评估公司于2016年3月19日出具了编号为豫中盛评报字[2016]第011号的《资产评估汇总报告》,以2015年12月15日为价格评估基准日,卓立公司的所有资产在价格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总价格为854,454,000元。

  (2)审计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出具了勤信豫审字{2016}第1224号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卓立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4、重整后情况

  重整后卓立的总股本为36,400万股。其中卓丰持股5,432万股,占总股本的14.92%;卓星持股10,948万股,占总股本的30.08%;公司持股20,020万股,占总股本的55%。

  卓立承诺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5,300万元、7,200万元。

  四、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甲方为投资方,乙方为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卓星、卓丰合称为丙方,目标公司为丁方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乙方、丙方、目标公司合称为“各方”。

  (一)本次交易先决条件

  1.签署本投资意向书后卓立未出现无法补救的重大法律、财务、资产问题;

  2.各方认可的卓立重整方案获得有权部门审批通过;

  3.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部门审议通过。

  (二)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乙方承诺:

  (1)自法院裁定批准卓立公司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监督期不超过三年;

  (2)乙方应确保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卓立公司的资金只用于卓立公司的生产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各种方式偿还债务。

  2.投资安排

  卓立的重整计划经有权部门批准、甲方履行完成必要的审批程序后60日内,甲方向卓立汇入第一笔股权投资款50,000,000元;六个月内,甲方向卓立汇入第二笔股权投资款50,000,000元;一年内,甲方向卓立汇入第三笔股权投资款100,200,000元。

  3.人员安排

  各方同意,重整后的卓立董事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三人,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监事会由三人组成,监事会主席由甲方提名,职工监事由甲方推荐。

  4.损益及过渡期安排

  各方同意,卓立公司股权工商登记完成前卓立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归卓立公司重整后新股东享有。

  在本意向书签订后至卓立公司股权工商登记完成为卓立公司过渡期间,过渡期间各方承诺保证卓立公司的经营稳定,保持其业务和管理及骨干人员的稳定。

  5.关于目标公司业绩的约定

  目标公司对重整后的业绩承诺如下:卓立2017年、2018年、2019年实现的经甲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卓立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5,300万元、7,200万元。卓丰承诺,如目标公司未实现承诺业绩,卓丰以其持有的卓立公司股权进行补偿。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投资事项,不涉及标的公司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认为: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通过意向书条款严格控制了投资风险;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产业延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对本次投资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投资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投资行为。

  七、本次交易的风险及应对策略

  虽然本次交易经公司充分论证,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经营过程中,还可能存在以下风险因素:

  1、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卓立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接管初期可能存在经营理念、企业文化融合以及管理渗入的经营风险。虽然卓立拥有的全部主营业务相关资产以及必备之核心高管和专业技术人员均完整保留和留任,但是,随着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转变,并不能排除在公司投资以后,出现少数管理人员离职可能,该种情况出现将会对目标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公司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与目标公司原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采取切实有效的融合措施,在植入上市公司规范管理的要求下,确保目标公司管理团队以及人员的稳定性,并充分发挥既有员工的积极性,以实现协同发展。

  2、市场风险

  卓立虽然目前在信息材料领域拥有相关专利和核心技术,并拥有众多的销售渠道,但重整对于卓立的销售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未来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卓立承诺的经营业绩的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投资完成后,将对卓立进一步规划、定位,开发优势产品,整合优势资源,促使卓立完成承诺业绩。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公告编号:2016-060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

  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均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期限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限延长自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已于2016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公告编号:2016-061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6年2月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8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面值8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本次“16彩塑01”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扣除此次承销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68亿元。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到位情况已由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众会验字(2016)第6096号《审验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5.320, 0.01, 0.19%)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17.790, 0.51, 2.95%)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订了《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1、公司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2050177863609888888,截至2016年10月28日,专户余额为7.968亿元,已存入专户内,该专户仅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6年11月2日,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光大证券。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三、公司、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光大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光大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行应当配合光大证券的调查与查询。光大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五、公司授权光大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上述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光大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上述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六、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光大证券。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七、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下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以较低者为准)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光大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八、光大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光大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公司、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光大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光大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光大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十、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光大证券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公告编号:2016-062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双星新材,证券代码:002585)自 2016 年 11月 7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详见 2016 年11 月7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临时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

  公司于2016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控股河南卓立膜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并定于2016年11月1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11月14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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